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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作家网

山东省作家协会的前身是山东省文学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51年4月22日。1959年7月,更名为中国作家协会山东分会;1991年改称山东省作家协会。山东省作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在省委的领导和中国作协的指导下,依据《山东省作家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山东省作协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团结、服务作家,扶持培养文学新人,推出优秀作品,增进文学交流。二是加强对会员的服务联络工作,更好地组织作家深入生活,投身实践,开阔视野,积累素材。三是注重导向性、权威性,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示范作用,促进文学创作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山东省作协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议、决定。(二)领导、管理所属学术委员会和直属单位,指导各市、各大企业作家协会及有关文学组织开展工作;联系省作协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和帮助。(三)引导、教育、鼓励全省作家、文学工作者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深入生活,努力学习,勇于创新,在实践中提高文学创作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创作健康向上特别是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优秀文学作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四)组织开展文学评论和调查研究工作。(五)负责作协的组织建设和宣传工作;培养、扶持文学创作、理论研究新生力量;宣传、表彰优秀文学创作成果,组织实施“泰山文艺奖(文学奖)”的评选工作。(六)反映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七)开展同国内外作家、文学组织的联谊,参加国际文学活动,推进中外文学交流。(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及中国作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山东省作家协会1988年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以前,是正处级编制,隶属省文联。第三次代表大会以后单列建制为正厅级单位,经省编委批准,设立办公室和创联部两个机关职能办事机构,并将省文联的7个事业单位划归省作协隶属。这7个单位是:文学创作室、文学研究所、文学讲习所、山东文学社、黄河诗报社、当代企业家杂志社和《作家信息报》。自1988年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省作协机关办事机构和作属事业单位发生了一些变化。1989年7月,作协机关增设政治处。1996年3月,政治处改名为人事处,机关党委列入建制。1989年3月,创办《时代文学》双月刊,成立时代文学杂志社。1990年,《当代企业家》停办,当代企业家杂志社编制撤销。1988年10月《作家信息报》该名为《作家报》正式公开发行。1993年1月,由文学研究所主办的《文学评论家》更名为《文学世界》,2001年4月更名为《新世纪文学评刊》,2002年1月正式出版发行。1998年12月31日,《作家报》停办,刊号和报社人员划归大众日报社。1999年12月31日,《黄河诗报》停办,刊号和期刊人员划归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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